洞规建〔2008〕16号
洞头县规划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设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
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企业、市政施工企业、燃气供应公司(站)、自来水厂:
冬季来临,气候干燥温度低,环境恶劣,给各行业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年末是民工工资拖欠最敏感时期,容易引发社会不安定。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和县安委办《洞头县安委办转发温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建设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企业主要领导要深入生产一线,针对冬季作业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的特点,加强安全事故的防范,层层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加强领导,由专门机构负责该项工作。我局成立由林新磊局长为组长,林海轮副局长、林志善纪检组长、李波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程管理科朱忠义为办公室主任。确保农民工在2008年春节前足额领到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营造和谐社会。
二、加强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各个生产、生活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我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洞规建〔2007〕269号)文件要求,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无论大小,都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决不留下任何隐患。对某些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更换的更换,决不允许带病作业,带隐患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要落实“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今冬明春本单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全县建设系统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确保城市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保障
注重原水、制水和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原水环节的监控。建立饮用水源水预警机制,加强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排水管网、泵站和污水处理区域的监测和安全防范。加强对城市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五岛沿线广告牌的管理和养护,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防范能力,确保安全运行。
四、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完善预防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开展在建工程的工资支付情况自查,对农民工反映的拖欠问题要快速行动,深入排查,理清各种矛盾纠纷,并制定针对性措施从快处理。我局对曾经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的企业将予以重点监管,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清理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63383917、63386552或直播城建热线12319,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快速处理、限期办理。对举报投诉中的突出问题和违法事件要及时与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系予以处理。完善预防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劳务分包管理,要严格执行《温州市建筑工程劳务作业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强化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按照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建筑工人工资卡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建筑工人工资卡制度;三是建立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四是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市场准入、企业资质年审和从业资格审查时进行限制。
五、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水平
针对冬季天气、环境特点,各单位要做好应急物资、人力的保障工作,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1月25日前,在建工程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将春节值班人员名单上报局工程科,燃气供应公司(站)将值班人员名单上报局市政科,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信息畅通。同时,进一步完善冬季事故抢险和处置工作方案,确保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事故损失。建立和完善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紧急预案,妥善解决突发事件。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生产 农民工工资清欠 通知
抄送:市建设局、规划局,县安监局,局属各科室。
洞头县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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