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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上半年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单位: 县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08-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DT014-0402-2008-00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洞规建〔2008196                    签发人:林新磊

洞头县规划建设局

关于2008年上半年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工作总结的报告

温州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我局结合职能,深入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现就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城乡规划法》实施后,通过横幅、宣传板、下村摆摊接受咨询等形式宣传新法,并通过同县人大、县纪委监察局座谈、举办培训班的形式,扩大《城乡规划法》的影响。举办了年度规划系统规划管理业务研讨会,使得审批人员熟悉新的规划审批流程。调整规划行政许可“一书两证”工作流程,简化规划审批程序。细化建筑方案的审查审批,确定专人跟踪重点审批项目,及时上报审批进度。

    开展清理审批、审核许可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重新对规划建设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将保留的规划行政许可项目由县政府发文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对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标准、审批时限等作了硬性规定,建立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和规划行政许可内部监督制度、行政行为内核制度、规划建设审批联审制度等,规范了规划行政行为。

    二、强化规划编制管理,依法审批各类项目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主动将《洞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衔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瓯江口区域各层次规划,协助开展大门镇总体规划、大门镇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鹿西乡规划的编制。编制完成洞头县近期建设规划、洞头县旧城及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水港区通港公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环岛路沿线景观控制性详细规划、杨文工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调整等规划的报批。精心组织村庄规划编制,目前完成5个,其他列入编制的村庄已全部委托设计院进行编制。依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私人建房规划审批试行预登记限期答复制度,对入园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落实行政行为“内核”制度,提高规划审批效能和质量。上半年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7件,总用地面积19.79公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8件,用地面积61.38公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6件,建筑面积25.05公顷。

    三、开展政务公开,深入实施“阳光规划”

    一是制定了《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推行规划的批前、批后公示,通过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共谋发展促跨越”等多个活动载体,局领导深入基层,宣讲《城乡规划法》和农村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围绕村庄整治、农民建房审批等一系列问题,深入村庄、社区、工地、建房户等,访民情、听建议、找问题、办实事,化解矛盾,指导工作,共谋破解难题思路,统筹城乡跨越发展。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并指定科室和人员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不仅认真研究,而且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件件安排专人调查核实,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并予以认真答复。

    二是建立了城乡规划建设公开办事制度,完善了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开通了城建服务热线12319,为方便建设单位或个人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我局公示了政务公开内容,并拟定了“办事须知”,将建设单位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列出名细表,使之一目了然。同时公开了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使建设单位和农民建房办理规划审批时方便快捷。

    三是健全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和询查制度,一方面在局规划建设网站上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方便了群众监督。同时将规划工作审批情况及时在局域网站上进行公示;另一方面通过城建服务热线12319,耐心回答和解释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与群众建立了直接联系的平台,方便办事群众的查询。

    四、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大对城市规划的监察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违章拆除的同时,积极配合土地部门开展“双违”整治,取得了较好地成效。建立建房户全面跟踪巡查及联系卡制度,做到每周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巡查覆盖一次。到目前,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13份;查处各类违法建设30件,其中:拆除18件、面积1090.3m2,处罚12件、面积620.53m2、罚款金额55389.4元;竣工验收共58份、面积79355.39m2,其中:私建47份、面积9381.75m2,公建11份、面积69523.69m2,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教育了违法者和广大群众,维护了《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保证了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强化廉政宣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理想信念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为重点,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定期向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发送读书思廉文章6篇,开展重点单位负责人的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大了预防和教育的力度,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强化信访件的督办督查力度,共收到“三来件”49件,其中群众来信、来访的举报投诉6件,县信访局转办的6件,县领导批转2件,县长信箱19件,服务热线12319来电投诉的16件。对这些信访投诉件,我们能及时到现场进行走访、了解和踏勘,听取信访投诉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意见进行答复。

    三是努力提升效能,深化为民服务工作。结合民主评议行风的有关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五难”现象,切实整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严格执行“四条禁令”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机关职能转变、有利于文明规范执法、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浓厚氛围,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办好每一件事,精心做好每一项服务。

    总之,半年来,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城乡规划效能,为开创我县规划工作的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规划  工作总结  效能监察  上半年  报告

  抄送:县监察局。

  洞头县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087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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